股权转让是需要验资的,股权转让的实质其实是股东的出资发生了变化,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资,只有在验资报告上体现出新股东成为出资人,工商局才肯做股权变更登记。
法律依据:
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》第六条
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(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)股权出资。
以股权出资的,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、权能完整、依法可以转让。
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:
(一)已被设立质权;
(二)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;
(三)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,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;
(四)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。 2023-03-15 06:52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