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伤认定十四条的第一项规定
[db:作者]
2023-12-04 10:26:04
0次
申报工伤是有范围限制的。符合下列情形的,才算是工伤: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负伤的;工作时间前后,在工作场所内,因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的;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或者患职业病的等。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: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
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(四)患职业病的;
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 2023-01-17 08:13:27
相关内容